固定总价合同里,范围变化是否产生增减项,取决于合同把“范围”定义到了哪一层,以及变化发生时项目处在哪个阶段。判断方法不是看新旧报价单的差额,而是先确认原总价包含哪些可交付物、每项可交付物的计量单位是什么,再看新增或减少的部分能否落到同一个计量单位上。能落到同一单位,按原单价折算;落不到,就需要重新协商单价,而不是简单按比例缩放总价。
固定总价通常锁定的是结果,比如约定数量的推广账户搭建、约定批次的创意产出、约定周期的投放管理。如果合同写的是结果,范围变化就表现为结果数量或标准的变化;如果合同写的是工作量,比如约定投入的人天或工时,范围变化就表现为工时增减。两种写法对应的增减项算法完全不同。
判断依据可以看合同里的验收条款:验收对象是“交付物清单”还是“投入记录”。前者按件折算,后者按时间折算。若合同两者都写了但没写哪个优先,实际执行中容易各说各话,这时应先补一份范围基准表,把每项可交付物的名称、数量、单位、对应原总价中的金额列清楚,再谈变化。
不是所有变化都能算出增减项。能算的通常只有三类:
假设一份固定总价合同包含搭建 4 个推广计划、每个计划 15 条关键词,原总价按“计划数×单计划价”计算。现在客户要求减少 1 个计划、同时把剩余计划的创意条数从 15 条提高到 20 条。减少的计划按原单计划价扣减;新增的创意如果原合同没有单条创意单价,就不能用“计划单价÷15”倒推,因为计划单价里还包含结构搭建、账户设置等不可分割的部分。这个例子说明:倒推单价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最常见的错误算法。
保留原总价、只调整范围内部结构,适用于变化总量大致相当、且各项可交付物之间可以互相替代的情况。前提是合同允许内部调剂,且调剂不改变验收标准。动作是签一份范围调整确认单,写明增减相抵后总价不变。结果是不触发付款变更,但需要重新确认交付节点,否则后期验收会缺依据。
改写合同、重算增减项,适用于变化量超出原范围一定比例、或新增事项与原事项不同单位的情况。前提是双方能就新单价达成一致,且原合同中未约定“范围变化不调价”的封闭条款。动作是先冻结原范围的实际完成量,再对未完成部分按新范围重新计价。结果是总价和工期都可能变,下一步要同步更新验收清单和付款节点,否则新旧范围会混在一起。
退出或终止部分范围,适用于新增需求已经偏离原合同目标、继续执行会让固定总价失去意义的情况。前提是合同有终止或部分终止条款,且已完成部分可以单独结算。动作是书面确认已完成范围和对应金额,未开始部分不再执行。结果是总价按已完成部分结算,剩余预算释放,但要注意已完成部分是否达到可单独验收的标准,达不到就可能产生争议。
小范围试点时,增减项往往靠人工估算就能达成一致;一旦计划数、创意数或投放周期成倍增加,原来成立的算法会出现例外。常见原因有三个:一是原单价里包含固定成本,数量越大,固定成本被摊得越薄,新增部分按原单价算会低估实际成本;二是不同计划之间的复杂度差异在样本少时被平均掉了,规模扩大后差异累积,统一单价不再合理;三是原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在数量增加后变得难以逐项核对,导致增减项无法确认。
边界在于: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“数量增减按原单价执行、不因规模调整”,那么规模化后仍应按原单价计算,例外情况需要双方另行协商,不能单方面改算法。反过来,如果合同只约定了总价和大致范围,没有约定单价和计量单位,那么规模越大,越应该先补单价表再执行变化,否则每一次增减都会变成重新谈判。
这套顺序的关键在于第二步:如果变化无法对应到原范围的任何一项,说明它已经超出固定总价的覆盖边界,此时正确的动作是暂停执行、先确认计价方式,而不是先做再补。做完这一步核对,你才能判断当前这份固定总价合同是继续保留、改写还是部分退出,后续的付款和验收也才有稳定依据。